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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銀行法(112.06.28華總一經字第11200053951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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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120     條
(營業基金)
外國銀行應專撥其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所用之資金,並準用第二十三條及 第二十四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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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