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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銀行、金融控股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投資大陸地區事業管理原則」一份,請 查照。
發文機關: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099.09.09 資料類別: 行政函釋
發文字號: 金管銀控字第09960005690號函 發文單位: 金融控股公司組
機構類別: 銀行類 金融控股公司類 上傳時間: 099.09.15 14:12:27
主旨:檢送「銀行、金融控股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投資大陸地區事業管理原則」一份,請 查照。
說明:依據本會99年8月26日第317次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正本: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蔡友才)、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榮周)、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東亮)、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蔡明忠)、日盛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棠)、玉山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永仁)、中華開發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木在)、國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蔡宏圖)、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顏慶章)、國票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洪三雄)、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東進)、永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何壽川)、中國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辜濂松)、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蔡慶年)、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秀蓮)、中國輸出入銀行(代表人施燕)、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秀蓮)、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耀興)、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管國霖)、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羅澤成)、匯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鄭海泉)、高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雷仲達)、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燈城)、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蔡慶年)、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明成)、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淮舟)、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蔡友才)、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榮鴻慶)、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憲章)、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盧正昕)、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曾國烈)、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東亮)、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辜濂松)、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顏慶章)、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侯金英)、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棠)、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建平)、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蔡明忠)、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齊百邁)、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彭郎)、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炳輝)、華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博義)、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廖君澤)、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汪國華)、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童兆勤)、臺灣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駱錦明)、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增昌)、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邱正雄)、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曾璟璇)、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秀男)、京城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戴誠志)、大台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淑美)
副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本會銀行局(均含附件)
檔案下載: 赴大陸投資管理原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