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88年6月5日台財融字第88727182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發文機關: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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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099.10.26 |
資料類別: |
行政函釋 |
發文字號: |
金管銀合字第09930003764號函 |
發文單位: |
信用合作社組 |
機構類別: |
金融機構類 |
上傳時間: |
099.10.27 09:19:27 |
主旨:財政部88年6月5日台財融字第88727182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正本:臺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基隆市政府、臺北縣政府、宜蘭縣政府、桃園縣政府、新竹市政府、苗栗縣政府、臺中市政府、彰化縣政府、嘉義市政府、臺南市政府、花蓮縣政府、澎湖縣政府、金門縣政府、(登載本會全球資訊網)
副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本會法律事務處、銀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