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將無法正確使用本系統的功能
跳至主要內容
    :::
  • 現在位置:最新訊息
友善列印 轉寄他人
修正「銀行提供境外衍生性金融商品資訊及諮詢服務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5.06.21 資料類別: 行政規則
發文字號: 金管銀外字第10550002220號令 發文單位: 外國銀行組
機構類別: 銀行類 上傳時間: 105.06.21 17:33:38
修正「銀行提供境外衍生性金融商品資訊及諮詢服務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銀行提供境外衍生性金融商品資訊及諮詢服務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
檔案下載: BB-1055000222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pdf
BB-1055000222資訊及諮詢服務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