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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部分條文、「電子支付機構資訊系統標準及安全控管作業基準辦法」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及「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第二條、第十二條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5.09.10 資料類別: 命令
發文字號: 金管銀票字第10540002770號令 發文單位: 信託票券組
機構類別: 上傳時間: 105.09.21 13:52:08
修正「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部分條文、「電子支付機構資訊系統標準及安全控管作業基準辦法」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及「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第二條、第十二條。
 附修正「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部分條文、「電子支付機構資訊系統標準及安全控管作業基準辦法」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及「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第二條、第十二條
檔案下載: BB-1054000277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部分條文.pdf
BB-1054000277身分條文總說明及對照表.pdf
BB-1054000277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第二條及第十二條條文.pdf
BB-1054000277業管條文總說明及對照表.pdf
BB-1054000277電子支付機構資訊系統標準及安全控管作業基準辦法部分條文.pdf
BB-1054000277安控條文總說明及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