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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第九條105.11.21~106.01.20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5.11.16 資料類別: 法規草案
發文字號: 金管銀票字第10540002100號公告 發文單位: 信託票券組
機構類別: 信託業類 上傳時間: 105.11.21 09:58:53
主旨:預告修正「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第九條。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信託業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
三、「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第九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整合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fsc.gov.tw/law)「草案預告論壇」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六十日內於前揭「草案預告論壇」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會銀行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7樓
(三)電話:02-89689763
(四)傳真:02-89691357
檔案下載: BB-1054000210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