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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商業銀行投資有價證券之種類及限額規定」第二點、第三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5.12.22 資料類別: 命令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10510005390號令 發文單位: 法規制度組
機構類別: 銀行類 上傳時間: 105.12.23 09:47:54
修正「商業銀行投資有價證券之種類及限額規定」第二點、第三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商業銀行投資有價證券之種類及限額規定」第二點、第三點、第五點
檔案下載: BB-1051000539總說明.pdf
1051000539規定對照表.pdf
BB-1051000539修正規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