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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銀行淨穩定資金比率實施標準」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5.12.26 資料類別: 命令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10510005800號.台央業字第1050050635號令 發文單位: 法規制度組
機構類別: 銀行類 上傳時間: 105.12.27 10:27:48
訂定「銀行淨穩定資金比率實施標準」。
附「銀行淨穩定資金比率實施標準」
檔案下載: BB-10510005800銀行淨穩定資金比率實施標準.pdf
BB-10510005800總說明及條文說明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