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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關 法 條
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民國 97 年 08 月 05 日非現行法規)
現行條文 第    3    條
信託業運用信託財產於國外投資者,應經中央銀行同意;其範圍及限制,
由主管機關洽商中央銀行後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