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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銀行法(112.06.28華總一經字第11200053951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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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72     條
(中期放款總餘額之限制)
商業銀行辦理中期放款之總餘額,不得超過其所收定期存款總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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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