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員代表之選舉,採用無記名單記法行之,由各組社員就各該組候選人中 圈選之。 前項選舉,信用合作社應於選舉前七日將各組選舉時間、地點、應選代表 人數及候選人名單,分別通知社員,並於總分社及儲蓄部門首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