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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社員代表理監事暨經理人選聘準則(085.06.28台財融字第85530400號令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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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15     條
信用合作社理事,應具備良好品德,且應有五分之一以上具備第二十七條
或第二十八條所列資格條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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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