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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動產擔保交易法(096.07.11華總一義字第09600088561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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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12     條
(占有人之責任)
動產擔保交易契約存續中,其標的物之占有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 保管或使用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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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