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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動產擔保交易法(096.07.11華總一義字第09600088561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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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23     條
(絕押契約之禁止)
契約約定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為清償時,抵押物之所有權移屬於抵押權 人者,其約定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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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