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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法(107.01.31華總一義字第10700009801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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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29     條
(信用合作社之合併)
信用合作社決議合併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命令合併時,其合併程序及辦法由 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因合併而消滅之信用合作社,其權利義務,應由合併後存續或另立之信用 合作社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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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