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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金融資訊服務事業許可及管理辦法(109.09.28金管銀國字第10902729091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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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24     條
營業執照登載之事項變更時,應先經主管機關許可並換發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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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