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將無法正確使用本系統的功能
跳至主要內容
    :::
  • 現在位置:法規查詢結果
法規名稱: 外國銀行分行及代表人辦事處設立及管理辦法(111.12.29金管銀外字第11102739871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條文含有附件者,請點選條號(底線連結)進入查閱。
法條內容
第    1     條
本辦法依銀行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一百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法條相關見解查詢(選類別)
法條相關見解查詢(設條件)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