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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票券金融管理法(107.12.05華總一經字第10700131001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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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37     條
(拆款或融資之期限及總餘額)
票券金融公司向其他金融機構拆款或融資之期限及總餘額,由主管機關會 商中央銀行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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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