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將無法正確使用本系統的功能
跳至主要內容
    :::
  • 現在位置:法規查詢結果
法規名稱: 信託業法(107.01.31華總一義字第10700011031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條文含有附件者,請點選條號(底線連結)進入查閱。
法條內容
第   33     條
(非信託業者禁止辦理信託業務)
非信託業不得辦理不特定多數人委託經理第十六條之信託業務。但其他法 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法條相關見解查詢(選類別)
法條相關見解查詢(設條件)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