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局資訊應用服務策略規劃及協調推動。 二、本局資訊應用環境規劃及管理。 三、本局資通安全規劃及推動。 四、其他有關資訊事項。
100.12.23一、條次變更。 二、依據「機關資訊單位內部設置參考原則」強化策略規劃功能,資訊室職掌增列第 一款「本局資訊應用服務策略規劃及協調推動。」,現行第一款至第九款精簡為 第二款及第三款,第十款移列為第四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