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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112.01.04華總一經字第11100112371號令廢止)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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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11     條
發行機構訂定電子票證定型化契約條款之內容,應遵守主管機關所公告之
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且其對消費者權益之保障,不得低於
主管機關所發布電子票證定型化契約範本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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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