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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活期(儲蓄)存款契約附屬金融卡定型化約款應記載事項(100.10.24金管銀合字第10000332260號公告訂定)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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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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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存摺補登
  存款人使用金融卡連續提款、轉帳達__________次或累計提款金額達
  ________萬元或進行非約定帳戶轉帳達________萬元,除另有約定外
    ,應於補登存摺後,方可繼續使用金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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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