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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電子支付機構支付款項信託契約應記載事項(104.04.27金管銀票字第10400077772號公告訂定)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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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14   
十四、(各項費用之負擔及其支付方法)
      應載明各項費用之負擔及其支付方法。
      各項費用應由委託人以自有資金支付,不得由信託財產扣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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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