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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辦理受災居民債務展延利息補貼辦法(111.12.08金管銀國字第11102736421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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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7     條
受災居民向金融機構申請債務展延之期間,自災害發生日起算一年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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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