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移工匯兌機構辦理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應遵循金融機構防制 洗錢辦法及銀行業及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金融機構防制洗錢 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110.06.30為防制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之洗錢及資恐風險,本條定明外籍移工匯兌機構辦 理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應遵循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及銀行業及其他經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金融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