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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修正之共同信託基金信託契約條款範本暨貨
幣市場共同信託基金信託契約條款範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准予
備查並請各機構參照修正現行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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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發文日期: |
民國 98 年 07 月 14 日 |
發文文號: |
金管銀票字第
09800194850
號
函 |
主 旨:所報「共同信託基金信託契約條款範本」暨「貨幣市場共同信託基金信託
契約條款範本」修正草案乙案,准予備查,請 轉知各會員機構參照辦理
並修正現行契約。
說 明:依據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 8 條第 2 項規定辦理,並復 貴會 98
年 4 月 23 日中託查字第 0980000357 號函。
正 本: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副 本:本會銀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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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