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結果
摘 要: |
停止適用財政部、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有關信用卡申請、消費對帳
單應揭露內容、徵信審核、信用額度、貸款本息支付方式、信用卡特約商
店管理等事項之 11 函
(財政部金融局 81.07.10 台融局(四)字第 811212113 號函停止適用
)
(財政部 82.05.21 台財融字第 821133025 號函停止適用)
(財政部 92.01.15 台財融(四)字第 0924000026 號函停止適用)
(財政部 92.09.30 台財融(四)字第 0928011471 號函停止適用)
(財政部 93.03.23 台財融(四)字第 0934000203 號函停止適用)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3.07.19 金管銀(四)字第 0938011284
號函停止適用)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3.08.17 金管銀(四)字第 0934000495
號函停止適用)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3.08.23 金管銀(四)字第 0934000635
號函停止適用)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3.11.23 金管銀(四)字第 0938011919
號函停止適用)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4.09.12 金管銀(二)字第 0948011113
號函停止適用)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7.12.15 金管銀(四)字第 09700443310
號函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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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發文日期: |
民國 99 年 09 月 29 日 |
發文文號: |
金管銀票字第
09940004920
號
函 |
主 旨:財政部金融局八十一年七月十日台融局(四)字第八一一二一二一一三號
函、財政部八十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台財融字第八二一一三三○二五號函、
九十二年一月十五日台財融(四)字第○九二四○○○○二六號函、九十
二年九月三十日台財融(四)字第○九二八○一一四七一號函、九十三年
三月二十三日台財融(四)字第○九三四○○○二○三號函、行政院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三年七月十九日金管銀(四)字第○九三八○一一二
八四號函、九十三年八月十七日金管銀(四)字第○九三四○○○四九五
號函、九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金管銀(四)字第○九三四○○○六三五號
函、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金管銀(四)字第○九三八○一一九一九號
函、九十四年九月十二日金管銀(二)字第○九四八○一一一一三號函及
九十七年十二月十五日金管銀(四)字第○九七○○四四三三一○號函,
自即日停止適用。
正 本: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副 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本會法律事務處、銀行局
相關圖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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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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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