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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金融機構辦理授信業務應注意綜合評估授信戶與其有關聯企業暨相關自然
人等之財務、營運狀況以防杜冒貸案件 |
發文機關: |
財政部 |
發文日期: |
民國 83 年 08 月 03 日 |
發文文號: |
台財融字第
83311030
號
函 |
主 旨:邇來企業經營者以設立多家關聯企業方式營運,並分別在金融機構借款之
情形頗為普遍,為防範關聯企業間因經營失控產生連鎖反應,造成金融機
構重大損失,請依照說明二切實注意辦理,請 查照。
說 明:一 依據本部金融檢查作業檢討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紀錄辦理。
二 各金融機構辦理授信業務應注意綜合評估授信戶與其有關聯企業暨相
關自然人等之資產、負債與營運量等,建立授信戶與其有關聯企業暨
相關自然人之授信歸戶制度,綜合評估其資金需求,並密切注意防止
作騙性虛設行號集團之冒貸案件發生。
資料來源: |
金融法規通函彙編 第 16 輯 101 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