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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檢送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報表格式四式 |
發文機關: |
財政部 |
發文日期: |
民國 88 年 09 月 30 日 |
發文文號: |
廢
台財融字第
88760255
號
函 |
主 旨:檢送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損益表、資產負債表、或有資產及或有負債明細表
(或有事項表)、年度營業報告書等報表格式計四式,請自八十九年一月
一日起依該等報表格式填報,請查照辦理。
說 明:一、依據「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管理辦法」第四條第四項規定辦理。
二、本報表格式及大小固定,請勿任意放大或縮小,以利處理。
三、本部八十三年五月二日台財融第八三二三○二一二○號函及八十四年
七月十五日台財融第八四七二○五九○號函自八十九年一月一日起停
止適用。
正 本:交通銀行等
副 本:中央銀行、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本部金融局(均含附件)
相關圖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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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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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
編 註: |
1.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民國 83 年 5 月 2 日台財融字第 832302120
號函,自八十九年一月一日起不予適用。
2.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民國 84 年 7 月 15 日台財融字第 84720590
號函,自八十九年一月一日起不予適用。
3.本筆資料,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96 年 5 月 8 日金
管銀(五)字第 09600009280 號函,自即日起不再援引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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