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訴訟費可由主管機關酌情核定
全文內容:信用合作社對外訴訟費於提經理事會通過後,得先由社方以暫付款支付, 惟俟社員代表大會決議准由社報支時,仍應依內政部五十六年十一月七日 台內字第二五一一七五號令釋由主管機關酌情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