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員代表理監事候選人存款積數計算規定 (二)
全文內容:八十二年三月底前辦理改選社員代表理監事之信用合作社,其候選人股金 及存款積數之計算,應以信用合作社公告候選登記事宜日之前一日為準, 往前推算至八十一年八月十四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