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結果
摘 要: |
訂定信用合作社理、監事國內、外考察研習經費補助規定 |
發文機關: |
財政部 |
發文日期: |
民國 89 年 03 月 09 日 |
發文文號: |
廢
台財融字第
89725381
號
函 |
主 旨:茲訂定信用合作社理、監事國內、外考察研習經費補助規定。請 查照轉
知。
說 明:一 復 貴聯合社八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88) 全信聯字第○八二七號
函暨八十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88) 全信聯字第○八八三號函。
二 信用合作社已依最近一次金融檢查報告列可能遭受損失為最低標準,
提足備抵呆帳,且無累積虧損者,得補助其理、監事國內、外考察研
習經費,但每人每一年度最高以補助新台幣八萬元為限。
三 信用合作社理、監事出國考察研習國外金融業務,應事先擬訂國外考
察研習計畫,專案提報社員代表大會決議通過,並報經地方主管機關
備查。
四 本部八十年一月三十日台財融第七九○三七四一九三號函,自即日起
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
財政部公報 第 38 卷 1898 期 473-474 頁 金融法規通函彙編 第 50 輯 151 頁
|
編 註: |
1.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民國 80 年 1 月 30 日(80)台財融字第 790
374193 號函,自即日起不予適用。
2.本筆資料,依據財政部民國 92 年 12 月 30 日台財融(三)字第 092
3001023 號函,不再援引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