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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訂定「信託公司執照費收費標準」 |
發文機關: |
財政部 |
發文日期: |
民國 89 年 10 月 05 日 |
發文文號: |
台財融字第
89760313
號
函 |
主 旨:信託公司營業執照之執照費收費標準,業經本部八十九年十月五日台財融
第八九七五五六一四號函公告,請 查照。
說 明:檢附上開公告影本及「信託公司執照費收費標準表」各乙份。
附 件:信託公司執照費收費標準表
┌──────────────┬───────────────┐
│項 目│ 收 費 金 額 (新台幣元) │
├──────────────┼───────────────┤
│ (一) 信託公司經許可設立,申│執照費按實收資本總額四千分之一│
│ 請核發執照 │計算 │
├──────────────┼───────────────┤
│ (二) 信託公司因增加資本或增│執照費按實際增加資本或資金數額│
│ 加在我國境內營業用資金│四千分之一計算。 │
│ 申請換發營業執照 │ │
├──────────────┼───────────────┤
│ (三) 信託公司申請換發或補發│執照費新台幣一千五百元。 │
│ 營業執照 │ │
├──────────────┼───────────────┤
│ (四) 信託公司設立分支機構申│執照費每一分支機構新台幣三千元│
│ 請核發營業執照 │。 │
├──────────────┼───────────────┤
│ (五) 信託公司因行政區域或門│免繳執照費。 │
│ 牌改編變更所在地地址,│ │
│ 申請換發營業執照 │ │
└──────────────┴───────────────┘
資料來源: |
金融業務參考資料 89 年 12 月號第 57-58 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