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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令釋國營銀行為國營事業之負責人時,辦理授信得不受銀行法第 32 條限
制之情形 |
發文機關: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發文日期: |
民國 97 年 05 月 28 日 |
發文文號: |
金管銀(一)字第
09710001530
號
令 |
全文內容:政府持有全部股權之國營銀行為國營事業之負責人時,其所指定執行職務
之自然人與對該國營事業辦理授信之銀行有利害關係者,該授信得不受銀
行法第 32 條之限制。
正 本:(登載本會全球資訊網)
副 本:行政院法規委員會、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請查照轉知
所屬會員機構)、中央銀行、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院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本會銀行局(第一組至第六組)
相關法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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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行政院公報 第 14 卷 100 期 16688 頁 金融業務參考資料 97 年 7 月號 第 17 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