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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鑒於洗錢防制法已修正,財政部 89.06.09 台財融字第 89715908 號函之
「洗錢防制法問答彙編」修正三版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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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8 年 03 月 28 日 |
發文文號: |
金管銀法字第
10701198721
號
函 |
主 旨:有關財政部 89 年 6 月 9 日台財融第 89715908 號函之「洗錢防制法
問答彙編」修正三版(簡稱本問答彙編),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轉知
所屬會員機構。
說 明:鑒於本問答彙編係依據 85 年 10 月 23 日公布之洗錢防制法訂定,其部
分內容所涉規定已修正,不再適用。其餘內容實務上已執行多年,或於現
行洗錢防制相關法令與「銀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助恐怖主義注意事項範本
及相關規定問答集」已有明確規範,爰停止適用本問答彙編。
正 本: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呂○誠先生)、有限責任
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代表人麥○剛先生)、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
同業公會(代表人雷○達先生)
副 本:中央銀行、財政部、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寬先生)、
本會證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銀行局
相關圖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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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編 註: |
1.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民國 89 年 6 月 9 日台財融字第 89715908
號函,停止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