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結果
摘 要: |
如發現對伊朗發展核計畫與彈道導彈計畫等有關之交易應列為疑似洗錢交
易申報 |
發文機關: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發文日期: |
民國 96 年 04 月 27 日 |
發文文號: |
金管銀(一)字第
09600167590
號
函 |
主 旨:為配合聯合國安理會 UNSCR 1737 與 1747 號決議對伊朗發展核計畫與彈
道導彈計畫之制裁一筆,檢附前揭聯合國決議暨管制名單中英文版(詳附
件)乙份,請速依說明辦理,請 照。
說 明:一、依據法務部調查局 96 年 4 月 14 日調錢貳字第 09600157280 號
函辦理。
二、貴行(公司、中心)如發現旨揭決議管制名單所列之組織或人員之交
易,或其等為最終受益人之交易,包括:參與核計畫或彈道導彈計畫
之實體(公司或集團)及個人、伊朗革命衛隊實體(公司或集團)及
主要人物、賽帕銀行、賽帕國際銀行等,應依洗錢防制法第八條授權
規定事項列為疑似洗錢交易,立即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並請副本會
。
(註:附件略。)
資料來源: |
金融業務參考資料 96 年 6 月號 第 123 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