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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農會信用部對農會農事小組長及副組長之無擔保放款不受「農會信用部業
務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之限制 |
發文機關: |
財政部 |
發文日期: |
民國 72 年 07 月 19 日 |
發文文號: |
(72)台財融字第
20593
號
函 |
主 旨:農會農事小組長及副組長,不屬於「農會人事管理辦法」所定各部門聘任
員工範圍,農會信用部對其辦理無擔保放款或准其為無擔保放款保證人,
不受「農會信用部業務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之限制,請 查照。
說 明:復 貴廳七十二年五月十六日七二財二字第○四一四○四號函,並依據內
政部七十二年六月二十四日七二台內社字第一六三六八八號函辦理。
資料來源: |
金融業務法規輯要 (下冊) (79年3月版) 第 1422 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