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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 103.01.20 起,新加坡交易所為「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
方法說明及表格」認可之交易所之一,其市場指數包括新加坡海峽時報指
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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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3 年 01 月 20 日 |
發文文號: |
金管銀法字第
10200351960
號
令 |
全文內容:一、本會「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有關信用
風險標準法下所認定之合格擔保品,其中認可之交易所包括新加坡交
易所,主要市場指數包括新加坡海峽時報指數。
二、本令自即日生效。
相關法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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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公報 第 20 卷 13 期 2608 頁 金融業務參考資料 103 年 3 月號 第 43 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