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稱外國銀行,謂依照外國法律組織登記之銀行,經中華民國政府認許,在中華民國境 內依公司法及本法登記營業之分行。
本法稱外國銀行,謂依照外國法律組織登記之銀行,在中華民國境內依公 司法及本法登記營業之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