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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法本法有英譯(民國 81 年 10 月 30 日修正)
第   22    條
銀行不得經營未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業務。
現行條文
銀行法(112.06.28華總一經字第11200053951號令修正)本法有英譯
第   22    條
銀行不得經營未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經營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