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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同業間遭歹徒詐騙案件通報要點(民國 83 年 03 月 31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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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各金融機構應配合本要點,視本身軟、硬體設備情形,建立總管理機
    構與各所屬分支機構間之內部通報作業系統。
現行條文
金融同業間遭歹徒詐騙案件通報要點(092.12.22台融局(二)字第0928011709號函修正)
   5   
五、各金融機構應配合本要點,視本身軟、硬體設備情形,建立總管理機
    構與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及各所屬分支機構間之內部通報作業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