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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銀行設立及管理辦法本法有英譯(民國 87 年 01 月 26 日修正)
第    9    條
  工業銀行對生產事業中長期授信總餘額,不得少於其授信總餘額百分之七十。
現行條文
工業銀行設立及管理辦法(101.12.27金管銀票字第10140003720號令修正)本法有英譯
第    7    條
工業銀行對生產事業中長期授信總餘額,不得少於其授信總餘額百分之六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