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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對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之存款帳戶管理辦法本法有英譯(民國 95 年 07 月 06 日修正)
第    1    條
本辦法依銀行法第四十五條之二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現行條文
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103.08.20金管銀法字第10310004610號令修正)本法有英譯
第    1    條
本辦法依銀行法第四十五條之二第三項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