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統一會計制度(一百零四年會計年度適用)(102.12.25金管銀合字第10230004480號令修正)
      第 四 節 現金流量表
第   15    條
現金流量表係提供報表使用者評估信用合作社產生現金及約當現金之能力
,以及信用合作社運用該等現金流量需求之基礎,即以現金及約當現金流
入與流出,彙總說明企業於特定期間之營業、投資及籌資活動,其表達與
揭露應依國際會計準則第七號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