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銀行辦理大陸地區進出口外匯業務作業準則(101.08.20金管銀法字第10100236430號令廢止)
第    1    條
中央銀行指定辦理外匯業務之銀行 (以下簡稱指定銀行) 辦理大陸地區進
出口外匯業務,依本準則之規定;本準則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
規定。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