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103.01.28金管銀法字第10310000410號令修正)
第    1    條
本辦法依信用合作社法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