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設置簡易型分行管理辦法(096.01.16金管銀(二)字第09620000300號令廢止)
第    1    條
本辦法依銀行法第三十五條之二及第五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