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3:19
法規名稱:
廢
金門馬祖與大陸福建地區金融業務往來作業規定(097.12.25金管銀(一)字第09710004450號令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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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 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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