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信託業辦理不指定營運範圍方法金錢信託運用準則(090.09.11台財融(四)字第0090717870號令訂定)
第    1    條
本準則依信託業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