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對達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及疑似洗錢交易申報辦法(106.06.26金管銀法字第10610003140號令廢止)
第    1    條
本辦法依洗錢防制法第七條第二項及第八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